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务员法 > 公务员退休 >

哪些特殊工种符合办理提前退休?

2023-02-16 08:50:33 来源:法律专家网

一、哪些特殊工种符合办理提前退休

从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种的生产或工勤服务人员,这类人员可以提前5年退休,即男年满55周岁及其以上、女年满45周岁及其以上。但还必须具备下述一个条件:

(1)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10年;(2)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9年;

(3)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8年(上述工作岗位以下简称“特殊工种”)。从业人员只具备年龄条件,而从事特殊工种的累计时间达不到上面任一条规定年限的,不能办理退休。

对原从事特殊工种工作并达到规定的累计工作年限,而现在在管理、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政策规定可以按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办理退休。

特殊工种与非特殊工种的变动,用人单位应当在变动工种后一周内,办理劳动合同变更手续,并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鉴证后,送社会保险机构备案,时间从鉴证之日起计算。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指出,特种作业的范围应包括: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作业;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压力容器操作;制冷作业;爆破作业;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验);矿山排水作业(含尾矿坝作业)。

【国家对于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规定是】: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无论是现在从事这类工作或者曾经从事过这类工作,都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才能按照《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第(二)项办理。(一)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九年的;(三)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八年的。

二、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条件

累计从事特殊工种时间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的,即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高温等工作累计满9年的;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曾从事两个及两个以上特殊工种的,可将从事几个特殊工种时间相加。但按最高特殊工种退休条件掌握。比如某职工从事繁重体力劳动5年,从事有毒有害工种3年,从事矿山井下工种3年,该职工可按从事繁重体力劳动特殊工种退休。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资料的认定

(一)特殊工种退休审批以职工档案为审批资料,以职工档案的原始记载审核认定职工的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工作岗位、从事工种等。

(二)职工档案中从事特殊工种原始记载资料不全,或达不到规定年限的,不能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三)职工档案中没有从事特殊工种记录,通过后来补办的证明材料,不能作为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依据。

(四)对于工种名称、劳动条件、专业性质与其他行业相同的工种,如果原行业主管部、委下发文件时,经国家原劳动部同意,已明确规定可以比照其他行业特殊工种执行的,可比照执行;否则,不得比照执行其他行业的特殊工种。

(五)对从事特殊工种基层干部的界定,仅限于工作条件与职工相同且跟班作业的班组长。

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办理程序

(一)凡要求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人员,每月10日前向所在单位(或档案代理机构)递交提前退休书面申请,并提供本人从事特殊工种的工种名称、具体从业期限及能证明所从事特殊工种的原始资料。

(二)所在单位或职工档案托管机构对个人提出的申请理由、工种岗位、具体从业期限及原始资料结合个人档案进行审核,并对要求办理提前退休人员的年龄、工种、参加工作时间、从事特殊工种年限等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五天。

(三)所在单位或职工档案托管机构于每月20前将当月公示无异议的提前退休的名册及个人档案、个人补充的辅助材料报送县人社局审核汇总,并于每月25日前上报市人社局审批。

(四)市人社局具体负责审批全市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实行每月审批一次,从审批的次月起计发基本养老金。

(五)县人社局对不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在市局审批的次月10日前将个人档案退还给原单位或职工档案托管机构并简要说明不符合的理由。(六)单位或职工档案托管机构应在十日内将审批情况及不符合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标签: 特殊工种符合办理提前退休
最近更新
15037178970
婚姻法
指定管辖的原则是什么?二审中怎么提管辖?
委托合同纠纷管辖的法院怎么确定?委托合同的管辖权的确定标准是什么?
有关涉外婚姻中抚养纠纷中的法律适用等问题我国法律有什么解释?
涉外离婚中子女抚养权问题有哪些?涉外离婚子女抚养有几种情况?
法律规定涉外离婚孩子抚养费问题如何处理?子女抚养费数额的计算有哪些影响因素?
涉外离婚公证怎么做?涉外离婚公证具体步骤有哪些?
关于涉外离婚的程序具体内容有哪些?涉外离婚的程序有什么法律依据?
异地分居五年一方工资是共同财产吗?涉外婚姻离婚在哪里办理?
挂靠合同纠纷是什么意思?挂靠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夫妻分居异地如何诉讼离婚?实践中法院是怎么认定分居?
知识纠纷
1 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法律责任有哪些?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2 关于反不正竞争法规定几种不正当竞争?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作用有哪些?
3 销售伪劣产品罪中的产品有哪些?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4 销售伪劣产品罪构成要件有几部分?销售伪劣产品罪构成要件具体是什么?
5 侵犯商业秘密罪如何处罚?保护商业秘密的法律有哪些?
6 经营者不得实施哪些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的类型是什么?
7 涉嫌传销怎么定罪?涉嫌传销的判刑几年?
8 哄抬物价怎么认定?哄抬物价如何举报?
公司法
法律规定公司设立的费用由谁承担?公司办理公户需要哪些资料?
公司合并分立的程序分别是什么?公司合并和分立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关于公司办公户的程序有哪些?公司办理公户需要交钱吗?
注册一个公司要多久?公司成立后多久报税?
公司诉讼时效多久?注册成立公司需由两个股东吗?
一个人可以开公司吗?个人成立公司流程是怎样的?
有关公司设立流程概述是什么?公司设立流程具体步骤是什么?
公司资本三原则有什么弊端?公司法在公司资本制度方面有哪些修订?
公司资本原则的定义是什么?传统公司法所确认的是哪几项资本原则?
什么是公司资本?​公司资本的具体形态有几种?
合同法
建筑合同纠纷律师写诉状多少钱?诉状书的种类有哪些?

2023-04-25

民事诉讼时效3年还是5年?民事诉讼时效过了怎么办?

2023-04-24

丧葬费的领取条件和程序是什么?2023丧葬费最新规定

2023-04-21

公司注销多少钱?公司注销要多久?

2023-04-21

复婚证是什么样子?复婚证上会注明复婚吗?

2023-04-14

劳动合同中止与合同解除二者之间有什么不同?具体区别表现有哪些?

2023-04-07

劳动纠纷
建筑合同纠纷律师写诉状多少钱?诉状书的种类有哪些?
民事诉讼时效3年还是5年?民事诉讼时效过了怎么办?
丧葬费的领取条件和程序是什么?2023丧葬费最新规定
公司注销多少钱?公司注销要多久?
复婚证是什么样子?复婚证上会注明复婚吗?
劳动合同中止与合同解除二者之间有什么不同?具体区别表现有哪些?

法律解答网版权所有 2005-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