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务员法 > 国家公务员 >

培训机构擅自变更上课地点不退款 学生家长可要求退学退费

2022-09-01 09:32:27 来源:中工网

职工小杨为孩子在住处附近的音乐教室报名学习乐器。上了几节课之后,音乐教室搬到新地点上课。于是,小杨找到开办音乐教室的文化公司,提出不再上课并要求退还已经交纳的培训费。文化公司称,双方合同约定孩子中途退班不退还任何费用,不同意退款。由此小杨将文化公司诉至法院。一审法院判决文化公司返还小杨孩子未上课部分的费用。文化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经审理,二审法院于近日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基本案情

2019年9月,小杨与文化公司签订《音乐教育培训协议》,约定由文化公司向小杨的孩子提供乐器培训课程服务,课程名称为乐器启蒙课程,课程为40次课,学费8000元,首次报读的学员,可以转让课程、暂停课程、续读课程,不可因个人原因退班。签订合同后,小杨交纳8000元学费。此后,小杨的孩子一共上了15次课。

诉讼中,小杨表示,其要求退费是因为文化公司搬离了之前的营业场所,导致其孩子上课路程变远,上课不便。小杨与文化公司就此多次沟通未果,因此要求退费。经核算,每节课的费用为200元,孩子还剩25次课程没有上,文化公司应退款5000元。

文化公司主张,小杨退费的原因是其孩子上课经常哭闹而不是培训地点变更,且文化公司新旧营业场所之间的距离相差2.9公里,不会对小杨带孩子上课产生影响。同时,《音乐教育培训协议》已约定学员不能因个人原因退班,所以不同意退款。

此外,文化公司主张其招生宣传册中记载的单节课时费为400元/节,小杨交费时的价格是长期课程的优惠价格,现在中途退费,应按照单次课程400元的标准计算已上课程的费用,所以退款金额应为2000元。

法院判决

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后,文化公司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认为,《音乐教育培训协议》虽未约定上课地点,但合同在文化公司原经营地点签订,文化公司也在该地点对外上课,故小杨与文化公司对在该地点履行合同存在合意。文化公司将经营地址和教学地点搬离的行为属于变更合同履行地点,其未提前向小杨告知,更未与小杨协商即自行变更构成违约,该行为致使小杨孩子上课距离增加而产生不便,小杨在约定地点上课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应允许小杨选择是否继续在文化公司的新址接受其培训服务。小杨要求不再上课并退款,实质是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款项,文化公司应将小杨孩子未上课部分培训费退还。

《音乐教育培训协议》未约定单次课程价格,相关宣传材料也非合同的一部分,文化公司主张按照每节课400元的标准计算已上课部分费用缺乏事实依据,小杨要求根据购买的课时总数和总价确定文化公司应退还未上25节课程的费用,并无不当。据此,二审法院维持原审法院判令文化公司退还小杨培训费5000元的判决。

法官说法

合同当事人应当完整履行合同义务。教育培训合同,特别是接受培训的主体为儿童的交付培训合同具有一定特殊性,此类合同签订主体为孩子的家长,实际接受培训的主体为未成年人。未成年人一方往往无法独立履行合同,需要家长接送、陪同,这种情况下,培训机构上课地点的远近、交通是否方便等因素往往成为家长选择培训班的重要因素。孩子上课的地点,也就是接受教育培训服务的地点,即为合同履行地点,对于此类教育培训合同能否顺利履行具有较为重要影响。

培训合同中虽然没有写明上课地点,但如通过签订合同地点是否在实际提供培训的地点、孩子实际上课地点是否为签订合同时的地点、培训机构是否存在多个上课地点等实际履行行为可以认定各方对上课地点存在合意,仍应认定合同双方对履行地点存在约定,教育培训机构应当持续地、稳定地在上述地点提供教育培训服务。在培训机构确需变更培训地点时,接受培训一方有权选择是否在新的地点接受培训服务,此时应根据培训机构迁址行为对接受培训服务的影响程度判断培训机构是否应对解除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如变更地点确已造成接受培训一方履行合同困难,则接受培训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请求应得到支持。

就本案而言,接受培训一方的儿童年龄尚小,参加培训需要家长接送,而文化公司变更后的培训地点距离原培训地点较远,亦增加了小杨往返住处与培训地点的距离,继续履行合同会增加小杨的困难,文化公司自行变更合同履行地点的行为影响了小杨合同目的的实现,故小杨要求解除合同具有依据,文化公司应向小杨退还剩余培训费用。

标签: 报名学习乐器 开办音乐教室 乐教育培训协议 孩子上课经常哭闹
最近更新
15037178970
婚姻法
指定管辖的原则是什么?二审中怎么提管辖?
委托合同纠纷管辖的法院怎么确定?委托合同的管辖权的确定标准是什么?
有关涉外婚姻中抚养纠纷中的法律适用等问题我国法律有什么解释?
涉外离婚中子女抚养权问题有哪些?涉外离婚子女抚养有几种情况?
法律规定涉外离婚孩子抚养费问题如何处理?子女抚养费数额的计算有哪些影响因素?
涉外离婚公证怎么做?涉外离婚公证具体步骤有哪些?
关于涉外离婚的程序具体内容有哪些?涉外离婚的程序有什么法律依据?
异地分居五年一方工资是共同财产吗?涉外婚姻离婚在哪里办理?
挂靠合同纠纷是什么意思?挂靠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夫妻分居异地如何诉讼离婚?实践中法院是怎么认定分居?
知识纠纷
1 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法律责任有哪些?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2 关于反不正竞争法规定几种不正当竞争?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作用有哪些?
3 销售伪劣产品罪中的产品有哪些?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4 销售伪劣产品罪构成要件有几部分?销售伪劣产品罪构成要件具体是什么?
5 侵犯商业秘密罪如何处罚?保护商业秘密的法律有哪些?
6 经营者不得实施哪些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的类型是什么?
7 涉嫌传销怎么定罪?涉嫌传销的判刑几年?
8 哄抬物价怎么认定?哄抬物价如何举报?
公司法
法律规定公司设立的费用由谁承担?公司办理公户需要哪些资料?
公司合并分立的程序分别是什么?公司合并和分立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关于公司办公户的程序有哪些?公司办理公户需要交钱吗?
注册一个公司要多久?公司成立后多久报税?
公司诉讼时效多久?注册成立公司需由两个股东吗?
一个人可以开公司吗?个人成立公司流程是怎样的?
有关公司设立流程概述是什么?公司设立流程具体步骤是什么?
公司资本三原则有什么弊端?公司法在公司资本制度方面有哪些修订?
公司资本原则的定义是什么?传统公司法所确认的是哪几项资本原则?
什么是公司资本?​公司资本的具体形态有几种?
合同法
建筑合同纠纷律师写诉状多少钱?诉状书的种类有哪些?

2023-04-25

民事诉讼时效3年还是5年?民事诉讼时效过了怎么办?

2023-04-24

丧葬费的领取条件和程序是什么?2023丧葬费最新规定

2023-04-21

公司注销多少钱?公司注销要多久?

2023-04-21

复婚证是什么样子?复婚证上会注明复婚吗?

2023-04-14

劳动合同中止与合同解除二者之间有什么不同?具体区别表现有哪些?

2023-04-07

劳动纠纷
建筑合同纠纷律师写诉状多少钱?诉状书的种类有哪些?
民事诉讼时效3年还是5年?民事诉讼时效过了怎么办?
丧葬费的领取条件和程序是什么?2023丧葬费最新规定
公司注销多少钱?公司注销要多久?
复婚证是什么样子?复婚证上会注明复婚吗?
劳动合同中止与合同解除二者之间有什么不同?具体区别表现有哪些?

法律解答网版权所有 2005-2022